2019年7月1日起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缴费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
标准如下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仍设为九档,即以年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准,按20%的缴费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6912元、8064元、9216元、10368元、11520元、17280元、23040元、28800元、345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仍设两种缴费比例,分别为10%、5.5%。按10%比例年缴费5760元,按5.5%比例年缴费3168元。大额医疗保险费仍维持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医疗保险最长可选择一次性缴至2021年6月30日。
特别提醒
还未缴纳2018年度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将按新标准缴纳。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3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8.00元/月注意!缴费方式有变化 !
从2019年6月1日起,我市由代核代征银行全面经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全市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直接到所在统筹区指定的代核代征银行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具缴费认定单。
负责代核代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银行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具体经办宜昌城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等地)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经办宜都市、远安县、长阳县等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行(具体经办枝江市、长阳县、五峰县等地)。
来源/宜昌社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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