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厦门十二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楼市调控步入深水区。

刚刚!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发布了

十二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消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厦门银监局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这是近年来联合部门最多的一次房地产市场整治行动。

时间安排

从8月开始至年底。分准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后,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虚假房地产广告、改变用途、投机炒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梳理媒体曝光、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作为专项行动重点。严查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虚假广告、投机炒房、“黑中介”等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

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

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

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工业、商业、办公用房以及产业项目违法改变为商品住房等行为

虚假房地产广告

1

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

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

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

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

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投机炒房行为

1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

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

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将进一步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机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分为六个小组,下周起将根据行动方案和典型案例梳理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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