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资产支持证券2018年年度报告审核及相关监管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在审阅过程中,更加全面地对合规问题与风险管理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相应的监管工作也更侧重于交易结构机制安排的具体落实情况。
为适应市场需要,引导市场各方归位尽责,促进市场良性发展,上交所于2018年5月份发布了《上海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规范。今年是《指引》发布后的首次年度报告披露,为确保制度要求落实到位,上交所在内容规范、技术实现及市场组织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从整体披露情况来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在内容编制及审计要求较以往有所提高的情况下,上交所458只专项计划的资产管理报告按时披露率达到90%,托管报告按时披露率达到95%,信披义务人合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托制度规范和技术革新,披露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数据规范性和完整度显著提高,年度报告的可理解性得到提升。三是信披义务人严格按照《指引》和大类资产信披指南进行年报编制,突出了不同基础资产特点,更加聚焦资产运行、主体信用变化和业务参与人履约等重点内容,针对性及风险揭示更加充分。
对于基础资产运行情况,上交所表示,总体来看,专项计划参与机构能够按规定和约定履职,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款符合预期,现金流归集划转规范性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用水平基本稳定。从大类基础资产的整体运行来看,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债权类资产信用质量普遍较好。首先,资产运行指标较为理想,融资租赁、等入池资产的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区域分布较广,债务人离散度较高,逾期率和违约率等指标均表现平稳。其次,现金流归集情况良好,基础资产底层债务人中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占比较高,经营、财务水平稳定且还款正常;供应链产品回款均直接归集至专项账户,风险隔离程度较高。另外,基础资产循环购买和交易结构中的增信措施有效运行,管理人能够有效执行不合格资产置换和循环购买等安排,优先级证券的信用保障水平较高。
二是经营收入类资产收益较为稳定。一方面,现金流覆盖程度较高,增信机制运行情况良好,例如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类基础设施资产,98%以上的专项计划现金流保持稳定,出现收益低于预期情形的,差额支付亦能有效执行。另一方面,资产服务机构基本能够按约定履行归集划转职责,归集规范性问题得到改善。未按时归集的占比不足3%,并经督促及时整改。
三是不动产类资产运行良好。标的资产主要位于一、二线城市的成熟商圈,物业整体运营态势较好。空置率总体较低,90%以上的物业租金收入或物业价值保持稳定或略有上升,可能面临行权的专项计划特定原始权益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总体平稳,物业出售或抵押的机制安排为未来收益分配提供了有效保障。到期产品中,资产交易处置退出的成功案例亦起到了较好的市场示范作用。
同时,通过对年报反映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分析,上交所也关注到个别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或现金流重要提供方的资信状况有所弱化,偿付风险仍需予以高度关注。
上交所在年报审阅过程中,一是聚焦基础资产运行质量。围绕不同资产类型的核心风险指标,实施分类核查,深入监测资产运行的具体状况。例如,更关注债权类资产的集中度、逾期率、违约率,而不动产类则重点关注底层物业出租率和估值变动等指标。相关指标明显异常的,则要求管理人补充披露具体原因、对收益分配的影响及风险应对措施等信息。
二是重视实际现金流表现与归集划转。高度关注实际现金流大幅下降、现金流归集不规范等情况,有关原因及对收益分配的影响等信息均要求管理人予以重点披露。资产服务机构存在合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督促业务参与人严格落实资产隔离,防范混同风险。
三是关注现金流提供方的主体资信变化。通过审阅有关主体的公司治理、债务负担和偿债能力等信息,分析现金流重要提供方入池比例变动,经营、财务和履约记录等,全面监测特定原始权益人、核心债务人、增信机构的资信状况对专项计划的影响。主体信用发生负面变化的,督促管理人进行偿债风险核查并规划落实风险管理有关工作。
四是紧盯业务参与人履职履约情况。重点监测业务参与人的具体工作,注重交易结构、信用增级等多重保障机制的落实,提升信用风险缓释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实效。例如,关注专项计划触发不合格资产置换情形下的资产赎回义务履行情况,关注专项计划相关账户被冻结情形下的及时申请解冻及新立账户情况等。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继续加强一线监管及风险防控,着力推动多层次高质量市场建设:一是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尽快推出不动产类资产信息披露指南、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提升产品标准化程度。二是持续加强中介机构自律监管,针对定期报告、日常监管及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对未能勤勉尽责的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严肃追责,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深化监管协作及风险管理,加强与地方证监局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优化落实分类管理机制,完善风险处置规程,强化监测、预警并及时化解信用风险。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梳理解决业务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加深业务参与人对规则的理解,提高市场合规意识,进一步夯实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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