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买法拍房遇到的收费中介,都是浑水摸鱼的

北京二中院:买法拍房遇到的收费中介,都是浑水摸鱼的

在网上参与房产司法拍卖,还需要给中介交中介费吗?是不是不给中介交钱,房子就买不了、住不进?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对整整一年来的网络司法拍卖案例进行的梳理,重点提出,中介借司法拍卖浑水摸鱼、胡乱收取中介费的情况已发生多次,对任何打着法院名义收钱的行为,请一定不要相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据二中院上午通报,二中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有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行融e购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等七家平台。去年4月以来,二中院通过上述平台拍卖成交各类财产共计441件,金额44.65亿余元,一拍成交率达78.47%。

在一年的网拍中,法院已发现了不少问题。如竞买人悔拍,当事人拍定后拒绝交纳尾款的现象。法院分析后发现,部分竞买人感觉参加法院的司法拍卖是一项新鲜事务,抱着“玩一玩儿”“试一试”的心态参拍,不认真阅读参拍公告和拍卖提示,一但落锤拍定,却发现拍非所需。也有人是对悔拍的法律后果不熟悉,参拍不够谨慎,另外就是落槌后,发现自己资金不足。

更有部分中介从中浑水摸鱼。有的中介甚至打着“和法院合作可以开锁、房屋如果无法过户或入住全额赔偿”的旗号,或宣传法院全权委托中介办理法拍房手续,更有中介宣称法拍房必须通过中介购买。

近期的疫情防控,对房产拍卖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很多社区,法院暂无法带人实地看样,成功拍得了房产的人,由于疫情原因可能无法立即入住或使用已拍定房产,需和当地社区、防疫部门协调好后才可入住使用。对此,法院通过引入并推广VR技术,实现“非接触式”网上实景看样方式,确保财产处置工作“不中断”、“不停摆”,充分保证当事人以及竞买人的相关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果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院特别提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房产及其他拍品,属于法院司法处置财产行为,法院不会与任何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不收取任何拍卖费用,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最终成功竞买后,法院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即可,在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后,即可完成房屋的过户。二中院的所有网拍财产,全部可以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到,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前往相应的网站参加竞买,对任何打着法院名义收钱的行为,请一定不要相信。

汽车拍卖也是司法拍卖的一项热点,法院专门强调,北京法院的汽车拍卖,目前主要分两种情形:若竞买人未能取得“指标”,希望通过拍卖的方式一并拍得车辆和指标,则须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京牌车司法拍卖活动中去参拍,这一参拍平台为北京产权交易所,一般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拍卖前,均会发出公告,请关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另一种情况是,法院会对小客车进行“裸车”拍卖,即不带指标的拍卖,竞买人买到的仅仅是小客车本身,并不包含指标和牌照,至于车辆能否上牌法院并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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