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中国保监会银网站昨日公布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银贵州公共信息表(贵银OCI处罚决定书字[2020]号。18)显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称为“银行贵阳”,601 997。SH)的贷款公司的成都分公司不准牵引型,不准确的数据报告违法事实。按照第46条,“人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共和国”,管理局贵州分公司被罚20万元。
官方网站显示,贵阳银行成立于1997年32注册资本。1.8十亿,总部位于贵阳市,贵州省。2016年8月,贵阳银行IPO成功上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 997。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调查,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银行贵阳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大股东,持有4.6。9十亿股,持股比例14.56%。
法规: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十六条:有下列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至50万元;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无资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二)拒绝,阻碍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C)提供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报告等文件,资料;
(4)没有披露在按照规定的信息;
(5)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在本法第37条规定的(六)拒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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