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

世茂股份: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

  2月10日,世茂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延长《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696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告显示,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 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茂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签署《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696号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股票(即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茂沁投资作为资产委托人出资10,000万元认购资管计划B类份额,在合同终止日2017年9月13日到期,足额分配A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收益、 投资本金和相关税费后向B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分配剩余收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2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致使本计划无法于原合同到期日前终止。为此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认 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及申请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惠沁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承接本计划原A类份额, 并延长本计划的投资期限至2020年2月8日止。2017年10月12日,茂沁投资赎回投资款4,300 万元;2017年11月13日,惠沁投资赎回投资款1,700万元。

本次申请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事项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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