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费市场上爆出了一些游客在酒店、民宿住宿时,在自己居住的房间里,发生了被偷拍的事件。
偷拍个人隐私的设备,是一种针孔摄像头或者针孔摄像机。这种设备的镜头只有针尖大小,拍摄的声音和画面都很清晰,当人们被针孔摄像头拍摄时,安装这些设备的偷窥者,即使在天涯海角,只要有网络信号,都可以把你看得清清楚楚。
广东省深圳市的华强北商业区,著名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发现,很多商贩在街道上,手里拿着印有数十种不同外观的窃听、偷拍设备的广告牌,拉住行人,推销自己的针孔摄像机和窃听设备。销售人员,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公然叫卖这类设备。
这些销售人员分工非常明确。沿街叫卖的人员,身上并不会携带窃照和窃听器实物,一旦有购买者跟随这些销售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准备看货时,街道上销售人员就会立即通知真正有货的卖家,他们都明白,这些针孔摄像机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
早在2014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但在华强北,这个地下产业链条却公然叫卖违禁商品。
经过几天接触,记者取得了商贩们的信任,很快,他们给记者带来一款实物:改装过的插线板。从外观上看,与普通的插线板一模一样,针孔摄像头隐藏在插线板侧面的一个小洞里,即使拿起插线板仔细检查,都很难发现针孔。
而另一款伪装成插座的针孔摄像机的摄像头隐藏在插座插孔内。插座可以打开,针孔摄像机的开关、充电口、内存卡都隐藏在内。
记者将插座式针孔摄像机带回酒店安装后发现,摄像机拍摄出的画面清晰度很高,拍摄时没有噪音,镜头也没有红光跳闪。放在墙边,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针孔摄像机和普通插座一模一样 偷拍窃听防不胜防
《经济半小时》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针孔摄像机这些违禁物品不光在华强北街头能公开看到,连商场里也有售卖。
在(
,)北的太平洋安防市场3楼的3C96铺位,一个未安装的插座引起记者的注意,这个插座和记者在街头商贩处购买的插座式针孔摄像机十分相似。店主告诉记者,这个插座式针孔摄像机和别的相比,功能更强大。针孔摄像头隐藏在右下角的小洞里,因此五个电插孔还能正常使用,丝毫不会引起被拍摄者的注意。这个偷拍机能够拍摄4K高清视频,还可以通过Wi-Fi连接网络。安装好了之后,只要有网络,哪怕远在天涯海角,也可以在手机上实时观看拍摄到的视频,并且一个手机可以装多个偷拍机,每个都可以切换看。
位于华强电子世界二店三楼的一家名为“飞扬数码”的店铺,店主在柜台内贴出“录音录像笔”“录像手环”的标牌招揽生意。一款“录音录像笔”,不仅能像普通笔一样书写,而且打开后能安装内存卡,笔帽上隐藏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广东省深圳市华强电子世界二店商家:不能光明正大地卖,工商局来查的时候都不可以卖。
店主说,过去商场里有很多卖针孔摄像机的。虽然现在国家严禁销售,但是谁也不想丢了这个赚钱的机会。检查频率高一点、严一点,大家就隐蔽一点、收敛一点,检查一松,大家就可以继续销售。
广东省深圳市华强电子世界二店商家:我的店里就几个,人家要查就查大户,我这一般零售。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的“偷拍门”事件,就已经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这些针孔摄像机到底是哪里生产的呢?记者检查深圳华强北贩卖的插座式针孔摄像机发现,包装盒、说明书上都没有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和质量合格证。而华强电子世界二店售出的针孔摄像机同样是三无产品。
不光是深圳,记者在广州也发现了公开销售窃听、窃照设备的现象。在广州市的海印电器总汇市场,各种针孔摄像机和窃听器堂而皇之地摆在多个柜台上销售。至于是否允许售卖,商家们表示他们只管卖货赚钱。至于谁买走,用于什么,他们并不关心。
调查时记者还注意到,这些针孔摄像机和窃听设备,在线上同样是热销产品。甚至有人利用微信在朋友圈公然售卖品类繁多的针孔摄像机。一款针孔摄像机,伪装成信号放大器,它有超小镜头,支持4K高清视频录制。
一款看似打火机的东西,其实也是一个1080P高清针孔摄像机,不仅无孔,还可以点火,他们手工定制,而且支持来料加工,所有电器都可以改装成针孔摄像机。
半小时观察: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偷装针孔摄像头都是违法行为,它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隐私,并涉嫌非法传播出售个人信息、敲诈勒索钱财等犯罪行为。这种违禁物品充斥在社会上,很容易给受害者造成多重伤害,导致悲剧事件发生。
国家三令五申,明文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打击这类犯罪行为。但眼下,这类产品又开始在市场上大量出现,从生产到销售,到互联网等多渠道的销售,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对于这些明目张胆的违规违法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出重拳,见实效,整治好市场上的这股歪风。
整治市场歪风需重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华房产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