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也出现了盲目扩张和乱象。乱象集中表现在公司治理薄弱、违规资金运用、产品创新不当、销售误导、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方面。”银副主席梁涛在7月4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党委正式成立后,在2018年5月份就召开了深化整治和市场乱象的工作推进会议。
具体来看,一是要求全面自查,不留死角。部署所有保险机构针对市场乱象整治重点,自查本机构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重点,扎实开展监管检查。监管部门聚焦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风险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2018年,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开展检查1466次,累计投入力量9793人次。今年各级监管部门继续对保险业的突出风险和问题,目前正在陆续进场开展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覆盖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农险、短期等方面。
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落实双罚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处罚,综合采取了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等多种处罚措施,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得机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梁涛表示,通过持续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保险市场的乱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纠正。
一是有力震慑了不法主体。今年1至5月,共处罚保险机构277家次,对机构罚款4400多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5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416人次,对个人罚款将近1600万元,撤销任职资格18人次。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今年1至5月,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总额2500万亿元;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29万户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了增信服务。目前,保险业开展的已经覆盖了11.29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0-15个百分点;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债券、股票、股权等已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8.8万亿元。
三是保险资金投资更加理性。保险机构风险合规意识明显增强,投资更加审慎理性,前几年个别机构非理性、境外激进收购等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保险资金运用总体平稳。
四是制度短板得到有效弥补。2018年以来,修订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多项。部分制度滞后、缺位、交叉重叠和相互冲突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治理、资金运用、产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能力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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