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深化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为总体要求,以促进美丽陕西为指引,以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为驱动力,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2016年,该厅强化改革督察工作,制订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及《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面督察细化指标(试行)》,明确了全面督查的4类21项考核要求。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我省的实施开创了一个新的环境管理模式,是环境资源领域重要的制度改革。”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杨照涛称,陕西省从2010年起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至今省级共完成了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1319笔,成交总额11.1亿元,共成交二氧化硫29532吨、氮氧化物25131吨、化学需氧量3238吨、氨氮254吨。
据了解,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中,企业的减排量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企业通过污染治理产生实际减排量可以用于自身新建项目,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环境容量。另一方面在以后开展企业间排污权交易时,企业可以把可交易的排污配额拿到市场上去公开买卖。
陕西省地处中国内陆腹地,横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中部,是连接东西部地区的重要纽带。秦岭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黄河与长江水系的分水岭,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国生态安全大格局。
“按照国家部署,陕西从保证质量和进度要求出发,研究制定了省、市两级分工负责,上下结合、逐步完善整合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思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葛晗梅称,目前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上报国家审批。
据介绍,上报方案中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5%左右。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地中高山区、黄土高原、长城沿线以北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总体上呈现“两屏三带”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两屏”分别指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和秦巴山地生态屏障,“三带”分别是长城沿线防风固沙林带、渭河沿岸生态带和汉丹江两岸生态安全带。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杨照涛表示,下一步,该厅将按照国家批复的方案,推进全省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2020年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同时,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通过预留、无偿收回、回购等形式,建立排污权储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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