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 实行分户验收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2日电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12日消息,该局会同武汉市城建局就《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市城建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实行分户验收制度,预售须有施工许可等。

根据《意见》,当地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发布质量信息,选择主体与装饰装修工程交接、安装工程隐蔽、分户验收等重要节点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并邀请购房人参加,对购房人反映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告购房人。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针对全装修商品住宅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一户一表”验收记录,参验人员签字后张贴在每户业主室内明显位置。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装修房屋质量评价、邀请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

《意见》明确加强预售管理,要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时,应提交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交付标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内同类型住宅应按统一标准进行交付。

此外,《意见》还提出规范销售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全装修商品住房时,应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样板房设置和交付标准的公示工作,销售现场和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现“同等档次”的表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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