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蔚
今年上半年,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各地从限购、限价、限购等多方面入手,出台了多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政策,切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与此同时,部分城市继续有条件放宽人才政策,从购房资格、落户、房价优惠等方面吸引人才,让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
针对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58同城、安居客于近日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楼市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新房市场访问热度同比上升5.9%,二手房找房热度同比上升1.7%;重点城市整体租房访问热度同比上升1.5%,3月份达到租房访问热度的高峰。
新房市场 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上升38.9%
2021年上半年,新房市场总体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1-6月,商品房销售额92931亿元,同比上升38.9%;销售面积88635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7.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41.9%,办公楼销售额增长10.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8.8%。
在销售高景气下,房价涨幅表现相对平稳。从环比来看,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7%,涨幅与上月相同;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3%,涨幅比上月均回落0.1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5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6万平方米,比4月末减少4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399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13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7万平方米。
在用户行为方面,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购房者信心指数在2月达到高峰,为117.5,随后有一定程度的下降,6月份购房者信心指数为106.6。2021年上半年,3月份新房找房热度环比上升明显,二季度找房热度波动不大。与去年相比,新房访问热度有小幅上升,同比增幅为5.9%。
报告指出,上半年环沪地区重点城市的新房找房热度同比变化不大,比去年同期上升1.2%;环京地区重点城市整体的新房找房热度同比有所下降,降幅为15.6%;环广深地区重点城市整体的新房找房热度同比下降1.7%。从具体城市来看,新一线15城中,西安新房找房热度仍保持在首位,重庆超过武汉、成都新房找房热度排在第二。同比来看,南京新房找房热度有明显上升,增幅超过10%。
二手房市场 三居室找房热度占比47.9%
报告显示,从2021年上半年全国二手房找房热度来看,3月为二手房找房高峰。同比来看,上半年二手房找房热度上升1.7%,1月份二手房找房热度同比增幅超50%。从不同城市来看,一线城市中上海的二手房找房热度领先于其他城市,同比增幅达4.2%;新一线城市中,重庆二手房找房热度领先,成都、西安二手房找房热度位列第二、三位。
在用户偏好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购房者对于三居室的找房热度占比47.9%,高于2020年上半年的45.2%;一居室的找房热度占比持续下降,6月份找房占比仅为5.3%。在二手房面积段偏好层面,选择90-120平方米房源占比依旧保持在三成左右。价格方面,用户对总价在百万元以下的二手房关注度占比近五成。
面向经纪人的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经纪人信心指数在3月份达到113.7,而后略有下降,但与去年相比仍有一定提高。6月份经纪人信心指数为 105.6,环比下降2.6%。
租房市场 上海新增供应量依然领先
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各地不断出台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由此刺激了房产租赁市场的热度。报告显示,从租赁房源的月度新增供应量来看,3月份新增供应量有显著增长,二季度的新增供应量基本保持稳定。
分城市来看,2021年上半年,上海的租赁房源新增供应量依然领先,北京、深圳排在第二、三位;一线城市中上海、深圳的新增供应量同比增长超30%。新一线城市中,杭州、南京、重庆上半年的租赁房源新增供应量处于前三位,东莞同比增幅超60%,合肥也有17.8%的同比增幅。
租房热度方面,2021年上半年重点城市整体租房访问热度同比上升1.5%,3月份达到租房访问热度的高峰,二季度略有下行,总体保持平稳。不同城市来看,一线城市中北京租房访问热度居首位,同比去年上半年上升3.2%,广州同比上升1.1%;新一线城市中,成都、重庆的租房访问热度领先,但同比热度略有下降,武汉上半年的租房访问热度同比上升33.9%。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对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指出,“稳定”无疑是下半年楼市最确定的关键词,房价稳定、地价稳定是基础,购房者的预期稳定也在土地两集中的环境下变得更为确定。可以说,一些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热度相比去年下半年已经明显降温,并且这种趋势还会延续。更值得购房者关注的是市场的分化现象,整体稳定不代表各板块间热度没有差异,也不代表一二手房的表现整体趋同。今年下半年楼市预计将利好买方,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但房贷的申请难度依然存在,预计四季度的房贷申请难度或超过今年6月份。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华房产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