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赵天舒)9月30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备案管理制度,统筹建设备案管理平台。备案内容包括数据的数量、类别、处理目的和方式、使用范围、主体责任、安全保护措施等基本情况,数据提供、公开、出境、承接,以及数据安全风险、事件处置等情况。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应当分别对本地区工业、电信行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备案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备案要求的,应当督促企业及时完善并重新进行备案。
此外,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三个月内报备变更情况,同时对整体备案情况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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